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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正常。

只不过是天上下雨了。

一边正在啃食着草茎的马儿听到了动静,探过头来伸出硕大的舌头舔了一下斑鸠的脸庞,还想再舔的时候,斑鸠扳住了马脑袋,伸手从怀里摸出一把豆子喂到了马嘴里。马儿舌头一卷,将豆子一颗不少地卷进了嘴里,愉快地去嚼豆子,放过了斑鸠的脸庞。

出来第三天了。

三天时间,十个人的队伍,在与敌人斥候的交锋之中,被彻底打散了。

最后一次交锋的时候,他们还有三个人,但敌人却有十个人。他们碰上了一支完整的敌人斥候队伍。

当然只能落荒而逃。

从那个时候起,斑鸠就与其它二个人失散了,也不知道他们还活着没有。

他们的任务,是遮蔽整个战场己方的信息。说白了,就是干掉所有敌人的斥候,不让己方军队的数量、方位这些消息被传出去。

像斑鸠这样的队伍,一共出来了十好几支,在这片方圆百来里的区域之内游荡,时间是十天。

马旁边有一个皮口袋,里头装了七双耳朵。那是斑鸠这几天的战果。其中有夺双是在两天前弄到的,也就是他们逃跑的那一次,追斑鸠的一共有夺个人。

最后一个家伙死在昨天晚上。

凑齐十双耳朵,便可以升押正了。

斑鸠觉得自己有很大的可能在这一次任务之中便完成这一目标。

升了押正,打完了这一仗,回家便可以去娶心爱的婆娘了。

本来要是娶本族的姑娘,像斑鸠这样的勇士只要一提出来,姑娘家里一定会欢天喜地的答应的,可问题是斑鸠看上的是一个汉人姑娘。

在西军之中,虽然没有明说,但潜规则却就摆在那里呢!汉人姑娘最为金贵,其次是党项,再是吐蕃,最后才是其它一些族类。

这跟西军之中头领们的位置倒是一模一样的。

娶了汉人姑娘,在军中升官会更快,便是经商干啥的,也更容易赚钱,这是大家心知肚明却又不宣诸于口的事情。

斑鸠想要娶这个姑娘,就要有足够的彩礼,还要有足够的地位。

班鸠有竞争者,而且就是他们一个队的,斑鸠叫他野猪,因为这个家伙干什么都横冲直撞的。他们两个与那个汉人姑娘都住在一个村子里。

以前大家都是按族群聚居在一起,后来不知因为什么,上头重新划分聚居地,一个村子里便杂七杂八了,啥人都有,矛盾便也多了起来,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不过只要不打死人,上头也懒得理会。

斑鸠是党项人,野猪是一个吐蕃人。

不过想要再弄三双耳朵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对方出来的也都不是善茬儿,能派出来执行这种任务的,都是军中的佼佼者。一对一,斑鸠有信心跟任何人较量,一对二那就悬了。前两天能做掉那两个家伙,有运气的成分在里头。

摸了摸头皮,感觉不到疼了,结了一层厚厚的血痂,腰上也被斫了一刀,感谢兵器作坊的那些大爷们,平时虽然一个个吊得很,眼睛都长在额头上,但打制出来的东西硬是要得,那一刀把甲砍了一个大豁口出来,却只伤了斑鸠一层油皮,那家伙也就这么一楞神的功夫,便被斑鸠砍掉了脑袋。

正在咀嚼豆子的战马突然昂起了头,斑鸠一下子警觉了起来,嗖地站起来,只看了一眼,便立刻一按马鞍子,战马也会意地卧倒在了草丛之中,一人一马,躲在了一人多高的荒草之中。

马蹄声旋即传了过来。

前面一个在逃,后面三个在追。

前面的是自家人,后面的是定难军。

斑鸠取下了马鞍边的神臂弓,一脚踩在弓臂之上,一用劲,将弩箭装了上去,然后跨骑在马背之上,一手提着弓,一手轻轻地抚摸着战马,安抚着马儿的情绪。

希望逃的那个伙伴能把敌人引到这块儿来,这样自己便能杀他们一个出其不意,这样才有便宜可占。

虽然只看了一眼,但斑鸠却也看清楚了,前面那个自家兄弟明显是受了伤的,一条膀子不太自然地甩来荡去,怕是折了骨头。

要是摆明车马,自己这边一个半人,只怕弄不赢对面三个人。

来了,来了!

似乎是心有灵犀一点通,逃的那个人,竟然直直地奔向了这一片荒草丛。

斑鸠看清楚了前面那个人的面容。

靠,是野猪!

唰的一声,隔着十几步的距离,野猪掠了过去。

第一骑敌人紧跟着追了出去。

然后是第二骑。

第三骑刚刚驶来,草丛之中斑鸠手里的神臂弓已是传来了鸣响之声。

距离是如此之近,第三个敌人就像是被重锤当面敲击一般,整个人平平地向后倒了下去跌下马来。

斑鸠两腿一夹,战马四蹄发力从草从之中站了起来向前窜去,斑鸠腰间的弯刀,已经高高举起。

后面的变故让第二骑敌人愕然勒马扭头。

就在这一霎间,斑鸠已是纵马掠过。

真是送耳朵啊!

斑鸠的弯刀轻松地切断了那人的咽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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