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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单于不置可否,冷冷一笑。
“周某人认为,王虽然现在落魄,但历史上,王将会留下重重的一笔。历代匈奴单于王可曾想过,匈奴牧民能够自由的出入乌巢城?可曾想过,匈奴人能够在大汉帝国求学,通婚,置业,甚至于在朝廷当官?”
“这……”
“王的决定,将改变这个局面,匈奴依然有自己的文化信仰,还有自己自治的领地,百姓再也不用担心战争,安居乐业,人口必激增,经济也会蓬勃发展,整个匈奴一族,欣欣向荣,再也不会被人看不起,再也不会被视为蛮夷,王认为,这不是一种成功么?”
“……是。”单于王迟疑了一下。
“很多人生不逢时,而王,却是恰逢乱世,此时王的一个决定,可以把整个匈奴一族推进地狱,也可以把族人带入天堂,其实,王不必纠结与个人的得失,对于一个民族来说,任何一个不世的英雄都只能保得了一时的平安,只有真正的王者,才会想到让整个民族永远的和平……”
一阵安静,落针可闻。
所有匈奴的高层都看着单于。
每一个人都很清楚,现在梵昵儿和周森所谈的条件都是一句空话,如果单于不配合,事情的走向就很难控制。
毫无疑问,周森这句话,是在亲自说服单于。
人们没有想到,气焰嚣张的周森居然会亲自说服单于,这让人有点始料未及,毕竟,从一开始接触,周森自始至终都处于强势地位。
单于一阵沉默,灰色的眼睛看着周森,似乎想猜测周森内心真实的想法。
周森也看着单于,目光之中,真诚无比。
周森很清楚单于在计划之中的重要性,如果没有单于的配合,所有的计划都将流产。
对付单于这种野心勃勃的人,武力的作用微乎其微,要想让他死心塌地的效忠大汉帝国,就必须要从精神上说服对方。
“我父亲曾经说过,身处矮檐下,低头又何妨?看清处境,降低姿态,是勇气和智慧的表现。倘若拘于一时得失,与成功失之交臂,岂不是天大的遗憾?其中的道理,不言自明,究竟值不值,孰轻孰重,一目了然。一个人不可能干好所有的事情,也不可能永远都不需要别人的帮助。当身在屋檐下的时候,当遭遇困境的时候,不妨弯弯腰,降低一下姿态,低调一些,兴许会发现,有更多机会就在眼前。”单于的声音有些低沉,显然,他已经失去了斗志。
“一个人的尊严可以分为内在的尊严和外在的尊严。一个人外在的尊严取决于他的实力和成就,而内在的尊严取决于一个人对自己生命价值的肯定,和别人的评价无关。内在的尊严是一个人尊严的起点和基础,一个人首先要自尊,然后他才能具有真正的尊严。”周森淡淡道。
“尊严重于生命!”单于沉默良久道。
“你去求别人,并不说明别人比你更有价值、也不能说明别人比你更有尊严。仅仅说明,在你要办的这件事上,别人由于种种原因比你有更多的主动权。因为主动权操之于人,所以自己要表现出低姿态,表现低姿态只是向对方说明在这件事情上,你的实力不如对方,你需要对方的帮助,并不说明你的人格低贱。正如找医生看病要付钱一样,找别人办事就要放下一些面子——这是向对方显示低姿态的一种具体的代价,而代价,有时候,不能完全用尊严来衡量。”
两人看起来似乎是在各说各话,但是,这寥寥数语之间,却是包含了人生哲理。
单于又是一阵漫长的沉默。
对于单于来说,最难过的就是失去尊严,而效忠大汉帝国,也就意味着他没有了尊严,甚至于,等同于末代皇帝,很可能,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周森的话,虽然没有让单于豁然开朗,却是让单于对尊严没有了那么执着。
正如周森所说,一个人的尊严取决于一个对自己生命价值的肯定,而效忠大汉帝国,却是可以为匈奴一族带来无尽的和平,毫无疑问,这就是生命的真谛,也是价值的肯定,乃是王者之心。
“我要亲自统领匈奴大军!”单于盯着周森,一字一顿道。
“没问题!”
周森微微一笑,端起酒杯。
“真没问题……”
单于一愣,原本,他以为周森会以各种各样的借口削弱他的领袖地位,他甚至于都想好的对策,迫使对方答应他的条件,至少,也要获得一部分兵权,他万万没有想到,周森居然会如此爽快的答应,没有任何迟疑。
“匈奴军人由单于王带领最好,当然,一旦大汉帝国度过了危机,我劝您最好还是放弃兵权,回到匈奴,安心治理匈奴大草原,让族人过上安居乐业的富足生活。”周森淡淡道。
“明白。”
单于自然是明白周森的意思,一旦大汉帝国局面有了转机,如果他还把持军权不放,必定会引起当今皇帝的猜忌,正所谓是伴君如伴虎,最好的办法就是急流勇退。
事实上,这对单于并没有什么问题。
单于现在要兵权,并不是为了提防大汉帝国什么,而是想带兵打仗,如果胜利,他交出兵权,也算是功成身退,那时候,一切都已经无所谓了。
当单于决定效忠大汉帝国之后,胜利之后的事情,他已经没有什么兴趣,他很清楚,真到了那一天,大汉帝国已经恢复了元气,现在,他最希望的就是征战沙场,能够为匈奴一族扬眉吐气。
其实,单于也想到,匈奴以后的地位,也取决与这次战斗所立下的功勋,功勋越大,匈奴以后的好处就越大,如果能够在大汉帝国庙堂拥有一定的发言权,那是再好不过了……
……
事情,终于决定了下来。
这一次周森的匈奴之行,看起来波澜不惊,而事实上,单于与各大部落明争暗斗,可以说是暗流涌动,稍有不慎,就会与匈奴一族反目成仇,为了达成协议,周森可以说是步步为营,如履薄冰,生怕走错一步……
……
匈奴兵马开始聚集。
各大部落首领都派出了本部落最勇猛的战士,无数的年轻牧民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优秀的战马也源源不断的汇聚。
每一个人都知道,这一战,将关系到匈奴一族无数年的和平。
当士兵们知道将与周森一起并肩作战后,士气高昂。
周森无论是走到哪里,都会引起无数人的驻足围观,人们都想看看能够杀死宇文史和功术之王夜蓉大师的人到底长什么样子。
看着一双双狂热的目光,周森都有点脸红,他想不到,自己在匈奴居然都有如此多的拥趸,要知道,他原本以为匈奴人会对他恨之入骨的。
其实,周森不知道,在匈奴人的历史上,一直崇拜强者,在他们看来,周森虽然是一个敌人,但是,更是一个值得尊重的强者……
……
匈奴人可是地地道道的游牧民族,家家户户都有良马强弓,皮甲马刀,只要骑上战马,腰挎马刀,背上长弓,带上几块干粮肉脯,立刻就能够投入到战斗之中。
毫无疑问,匈奴人的效率是极高的,只是短短五天,十五万大军就聚集完毕,而且,还带了近十万的良马跟随,浩浩荡荡的朝乌巢城进发。
周森站在山坡上,看着铺天盖地的匈奴骑兵如同潮水一般涌向乌巢城,心中的震撼无以复加。
难怪匈奴一族一直是大汉帝国的心头之患,光是在效率,大汉帝国就远远不及。
如果是大汉帝国要用十五万骑兵,至少要准备过月的时间,还要准备大量的粮食武器,光是后勤补给,就无法想象。
游牧民族在机动性上面,的确有着先天性的优势。
要想在机动性上击败游牧民族,唯一的办法就是热兵器的出现……
想到一挺机枪架在草原上扫射血肉横飞的场面,周森就有疯狂的想法,他不得不用钢铁一般的意志力控制这想法。
尽量推迟让那些毁灭性的武器出现在神魔大陆!
星河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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