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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老鹰在抓兔子!”自打离开木屋,朱玛的情绪很快就被太阳晒化了,又变成了爱说爱笑的年轻姑娘,把之前的训练有素全扔到脑后,看见什么都要大惊小怪一番。假如洪涛乐意讲解讲解,她更愿意听。
“大雪让小动物们有点措手不及,食物都被盖住了,不得不出来冒险找吃的……看,这是羊或者鹿的脚印,它们也下山了!”
洪涛本来就不是沉闷性子,有人聊天当然欢迎。不就是多费口舌多喝点水嘛,这里别的都有可能缺,唯独不缺水,漫山遍野都是。
“能猎到吗?”看着雪地里一串不知名的脚印,朱玛再次投送出崇拜的眼神。这个男人简直就快赶上山神了,事无巨细,对山林里的一草一木都了如指掌。
那棵草何时开花结果,有没有药用和毒素;那种动物叫什么名字,生活在什么环境里,肉好不好吃,全讲得头头是道。
还不仅仅就事论事,他还能和其它地区的相似动物做比较。你要说是瞎忽悠吹牛吧,这玩意也太能编了,即便真是牧民都没法跑遍这么多地方,总不能放羊放到国外去。
“嘘……仔细听!”洪涛突然停了脚步,一把揪住朱玛的脖领子。他做的踏雪板很有意思,说是两副,也确实能让两个人用,但实际上只能算一副半。
他把朱玛受伤的右腿和自己的左腿从膝盖往上绑在了一起,两条腿共用一只踏雪板。这样走起路来,自己既不用扶着她,也不会让她的伤腿踩踏吃力。只要能稍微熟悉下节奏,就能像玩游戏一般走路,还不太影响速度。
朱玛适应的很快,没多久就能完全配合男人的节奏了,真好像两个人的腿长在一起。只是什么时候走、什么时候停还达不到心有灵犀的程度。
“枪声!”侧耳听了听,没有收获,干脆拉开头罩露出耳朵再使劲儿听,眉头马上皱了起来。
隐隐约约传来一种短促的声响,有点像敲石头又有点像敲树干,也有点像霰弹枪。在这种情况下,她本能的选择了最后一种。
“嘘,不是枪声,是公盘羊为了抢媳妇用角互相撞呢。每年这个季节盘羊们就会在山腰聚会,母的一边看着,公的上场比武,谁赢了谁才有交配权。”
“要说还是动物省心,只要留意别被吃掉,把身体锻炼好抢个漂亮媳妇这辈子就算拿下了。再看看人,从上幼儿园就开始争,一直争到闭眼,死了还得继续争,争取能埋个好地方。”
在训练场里可听不见这种声音,如果不是在疆省流浪了这么多年,洪涛也会第一时间把这种声音当成枪响。但此时此刻他强调的不是如何分辨各种声音,而是在感慨,人活着为啥就这么累呢。
“可你即便打赢了,好像对母羊也没什么兴趣!”朱玛的回答挺有歧义,像是在挑逗,实际上是真的迷惑。她之所以被大修女选中真不是聪慧过人,更没有当间谍的天赋,完全就是因为漂亮,姐妹俩都很漂亮。
这些年也没少从大修女那里学习该如何展示自身魅力,充分利用美貌和身体当武器,可是连续两个晚上这件武器都失效了。
两个人就住在一间与世隔绝的木屋里,还睡在一张床上,但这个男人除了拿着根木炭在自己腿上一顿乱画之外,啥过份举动都没有。哪怕自己暗示了多次,他好像也看懂了,依旧石沉大海。
退一万步讲,就算没接受过任何训练,也不会熟练使用身体当武器,仅凭长相和身材,难道不应该让男人有啥想法吗?
“……你不是个好学生,没有注意听讲。发情期懂不?盘羊并不是全年都打斗,它们只在初冬进入发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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