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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对此只是挠挠头,没什么解决的办法。
他当然可以用佣兵令牌查出雾姐在哪儿,可是雾姐是自己跑的,不是出了危险。想想反正伯尔尼挺安全的,就由她去。
现在没什么急事,锡特卡也有了传送阵,大家没有再用传送券,而是去联邦广场坐传送阵,意思是能省点是点。
毕竟一人省二十五金币,兰迪、王五、奥斯曼、林黑儿四个人,就能省一百金币,都可以在大夏买五十亩水田了。
不过这钱其实没省下,花得反而更多了。
有句话叫“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回城券的钱省了一部分,众人就有了其他需求。
兰迪、王五、奥斯曼、林黑儿都上了马。
兰迪在庄园留了十几匹好马,还是当年在西域和里海边的狼神庙缴获的。
好马一直养在庄园也是浪费,现在不怎么差钱了,既然坐传送阵,就连马一起带走了。
按兰迪的意思,让王五哥哥骑亨利留下的大宛马,毕竟老哥哥年纪和圣级的身份摆在那里。
王五却笑眯眯地,非要骑小桂子留下的顿河马,说自己更喜欢,把大宛马让给了林黑儿。
奥斯曼把自己的阿拉伯马留在了庄园养着,骑着二斤的吉普赛马,又牵了一匹当年三毛、小桂子挑剩的顿河马。
这两匹马是给二斤和刘明带去的,奥斯曼只是骑到传送阵而已。
他在魔市不需要骑马,已经买了辆新款的奔驰车。
当年在维也纳,约瑟普的豪车美女风范,给了奥斯曼很深刻的印象。
现在由于常驻魔市,还有泡妞需求,他这个土豪也理所当然地要配辆豪车。
现在伯尔尼这里是晚上七点,阿拉斯加是早上九点,兰迪回去正合适,奥斯曼就得将就了,魔市现在是凌晨一点。
好在浦江饭店的服务非常到位,奥斯曼一个电话通知,那边已经派侍者开着奔驰在传送阵边等候了。
这个世界上,除了像曾大人那样的外交官,还没有哪个团队像兰迪小队这样,整天隔着时差满世界四处溜达的。
跟着兰迪的战友哪怕不信仰屠龙术,都是眼界开阔,睁眼看世界,跟兰迪这种以全世界为棋盘做事的风格很有关系。
以后连王五、林黑儿这两个前大夏土著,气质都必定不一样了。
咳咳,这也是无数传送券和大量坐传送阵的金币堆出来的,没钱要涨见识和眼界,确实很困难。
等上了马,林黑儿知道了王五爷的好意,
兰迪也骑的是大宛马,两匹大宛马高大神骏,浑身雪白。
兰迪身披链式连环锁子甲,一袭蓝披风。林黑儿一身红妆,一袭黑披风。
两人骑马并立,好一对英姿飒爽的江湖侠侣,神仙眷属的样子。
连送出来的兰母都直点头,这个红衣孩子果然和自己儿子很般配,儿子怎么就看不上眼呢?
林黑儿控马向兰迪身边靠了靠,距离都近到了游牧骑兵墙式冲锋的程度。
她是故意的,她眼尖得很,远远看到一个白色身影在远处犹豫。
果然,自己和兰迪并马而立的英姿一出,白影一晃不见了,不由悄悄得意地笑。
小贱人你可是自己跑的,怨不到我,我才是和兰大哥般配的江湖侠女。
四人五马出发,林黑儿不再和兰迪并辔,而是纵马冲在前面,“兰大哥,难得有了好马,我给你看看我的马术。”
大宛马跑起来飞快,林黑儿一会儿镫里藏身,一跃又回了马背,一团红影在雪白的大宛马周围上下翻飞,不但身手敏捷,这马术更是神乎其技。
林黑儿手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红绣球,一把扔向前方。
林黑儿一夹马腹,大宛马闪电而出,双脚在鞍,身子斜探而出,一伸手就把红绣球又接了回来。
西方人的马术都是跨越障碍或者盛装舞步什么的,见到林黑儿如此神奇的东方马术,路人都是大声喝彩。
控马回到兰迪身边,林黑儿气不长出,这一副英姿飒爽的样子,兰迪都不由心里一动。
“兰大哥,我这马术可是自小练的,走江湖的时候靠这门手艺赚了不少的钱,走遍大江南北,一直演到精灵联邦的殖民地新安。
那个时候我还不是红灯照的黄莲圣母,在江湖上有个响亮的外号——红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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