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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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氏牡丹鹦鹉物种本身已经不具有濒危性、且目前养殖技术已经成熟。
在民间也有许多养殖能手。
再加上《华盛顿公约》与《野生动物保护法》、最高院研究室相关复函文件之间的关联与印证……
可以推断出宋云出售的该行为这,根本不存在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任何损害,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这一点尤为重要。
在所有的无罪辩护中,都需要运用到这点。
无社会危害性,根据相关指导意见及法律法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应当判处无罪或者进行不起诉处理。
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就是为了惩治那些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并且加以震慑、遏制。
若一个人的行为,不存在社会危害性,那他必然不会触犯刑法。
这个逻辑概念虽然没有卸载《刑法》中,但却体现着刑法的精神。
不可能对一个没有任何危害的行为进行妄加定罪。
而费氏牡丹这种鹦鹉,已经开始大批量繁殖。
野外非常常见。
数量极多。
不适于再位列于濒危野生动物。
或者说,它已经大量驯养繁殖,把它作为野生动物同等保护会导致一刀切。
削弱了司法力量。
对其他真正需要保护的野生动物不公平。
“第三点,公诉机关起诉的适用法律错误。”
随后。
秦牧又写下了一点。
在递交而来的起诉状副本里,公诉机关将宋云家中饲养的十八只鹦鹉,认定为非法出售的濒危野生动物之列。
然而……
野生动物,指的是非经人工饲养而生活于自然环境下的动物。
驯养繁殖的动物,从生活环境、生存方式、繁育方式、与自然生态的关系等方面,都完全不同于野生动物。
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院下发的这条司法解释,明显过时。
至少费氏牡丹鹦鹉,不符合濒危野生动物的种种条件。
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
严格来说,宋云只是在客人强烈要求的时候,才出售了三只费氏牡丹鹦鹉。
其他的十五只鹦鹉,与作为物证的鹦鹉不具备同一性,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第四点……”
花了一晚上时间。
秦牧整理出了五条可行的辩护思路。
这个案子的困难之处……
在于他需要挑战现行“证据确凿”的刑法条例,将其改为无罪。
再加上之前宋云签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等于是承认了罪行,承认了自己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辩护,难度又加了一重。
不过……
他还是不后悔。
哪怕拿不到系统的稀有奖励,他也要做这件事!
……
次日。
养老院。
秦牧上班之后。
直接在法律顾问办公室里,等待着王大锤的到来。
九点整。
王大锤踩着点,赶到了办公室。
看到秦牧之后,吓了一跳。
“你……你整理好思路了?”
随后反应了过来,露出惊讶之色。
秦牧点了点头。
将五条辩护思路,简明扼要的讲述了一下。
王大锤听完……
再次愣在当场。
无比震惊。
这五点辩护要点,看似简单,但却蕴藏着许多法律知识点,以及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等。
很多资料……
他以前听都没听过。
“你还有没有需要补充的?”
秦牧笑了笑,虚心问道。
王大锤嘴角抽了抽。
直接翻了个白眼。
神特么的补充。
若不是秦牧列举,以他的知识储量,一条辩护要点都找不出来!
而且。
昨天他回去之后,给女友说了他要进行无罪辩护的事。
结果……
女友无比激动。
说他若是能打赢这场无罪辩护的官司,就嫁给他!
在他们律师这一行。
尤其是刑事辩护的律师,打赢无罪辩护的官司实在是太难了。
因此他女友才会如此激动。
“秦牧,你一定要赢啊,我这辈子的幸福,就在你手上了。”
王大锤含情脉脉的看着秦牧。
一副混子的模样。
他当庭抗诉,剩下的都撂挑子给了秦牧。
秦牧:“……”
看着不怎么靠谱的王大锤,他突然有些后悔。
自己若不是要等段时间才能法考,这次案子他就自己上了。
“还有五天时间,接下来就是完善这些辩护要点,再把所需的资料都准备齐全,等待开庭。”
最后。
两人商讨了一下开庭的细节。
秦牧便离开了办公室。
自己则趁着这段时间,继续狂补当庭诉讼的书籍。
【过目不忘】技能有个好处。
除了记忆力超群之外,那些被他记住的知识,会逐渐融会贯通。
所以。
这次整理辩护要点,他只花了一夜的时间就做完了。
正常来说,一个律师事务所集体加班,都需要两三天时间。
搞法律……
永远是最枯燥,最无聊的。
……
梓州。
青岚难得一天早起,吃完了早饭。
来到了书房。
打算上号来一把排位。
又觉得一个人玩游戏太无聊了。
于是给秦牧发了个消息。
“up,要不要来男女一起玩的那种游戏,精彩刺激,操作感十足,热血澎湃的那种。”
几分钟之后。
秦牧回了个消息:“上班,不来。”
青岚撇了撇嘴,有些愤懑不平。
这些天,秦牧似乎又忙起来了。
她好几次发出开黑邀请,结果都不搭理她。
她不就是上次坑了亿点点嘛。
每个人都有发挥失常的时候。
她平时打人机的时候,偶尔也能拿十个人头以上。
“算了,我还是找水友去吧。”
随后。
她点开了水友群,打算找几个水友来开黑组排。
结果……
水友群里,倒是立刻沸腾了。
“岚姐要打排位?什么时候开?我要去对面狙击,体验一下虐菜的快感。”
“不来,我钻石,你黄金,我们不合适。”
“岚姐看样子今天心情不错啊,居然在群里随机挑选四个受害者?”
“群里都是老司机了,估计没人会上你的当,和你打游戏简直是在被游戏折磨。”
“……”
这些嘴损的水友们,一点也没留情。
展开了无情的嘲讽。
她喊了半天,愣是没凑齐一个五黑。
“岚姐,up好些天没有更新视频了,你不是认识他吗?去催更啊。”
“你要是能催的up更新视频,我们就喊我一区王者表哥亲自来带你。”
“自从快递案子结束后,又快半个月了,不知道下一个幸运儿是谁。”
“有没有一种可能,晋城的治安环境变好了?我建议up换个城市生活。”
“……”
水友群里。
这些水友们又讨论起了催更的事。
自从上次的基地被秦牧发现后,他们都不敢再亲自催更了。
风险实在是太大。
所有人都在让青岚去催更。
甚至还有让青岚牺牲自己,动用美人计的……
“催更?”
青岚眨了眨眼睛。
其实她也有些好奇。
自从快递失窃案结束之后,秦牧更新视频的频率又慢了下来。
前段时间。
救狗案差不多也告一段落了。
听说那两名女子已经公开道歉了,并且对家属进行了相应赔偿。
网上的舆论已经少了很多。
倒是在学法联盟论坛,热度越来越高,日活节节攀升。
随着秦牧的视频被搬运到全网,越来越多的“同道中人”加入了进来。
想到这里。
她也没了打游戏的心思,忍不住点开了学法联盟论坛。
在论坛里闲逛了起来。
三大板块里。
最热门的,反而不是学法联盟专区。
而是重新做人区。
段子狂飙,评论逐渐放飞自我。
“血的教训,大家别催更了,想把谁送进去就让谁去催更,我上次坐旁听席,就因为看了眼up,现在才出来。”
“本论坛三大危险行为,催更,催更,还是催更!”
“不能催更好难受啊,up可能是缺少素材,论坛里有哪个勇士牺牲下自己,让大家高兴高兴。”
“玩归玩,闹归闹,别拿自由开玩笑,up有事真送人进去。”
“……”
看着这些评论。
青岚笑了笑。
又点开了学法联盟评论区。
打算看看那些十年脑血栓的法学题目。
正看到了一个回复数达到了上百条的帖子。
《私人饲养的鹦鹉,出售后被公诉,该如何辩护?》
帖主简单讲了一个案例,说是有人出于爱好,私自饲养了鹦鹉。
被客人看中,无奈之下出售了三只。
最终被举报。
公诉机关起诉,要求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遇到这种事情,该如何辩护。
这个帖子的热度极高。
评论的网友一个接着一个。
一楼:“涉及我知识盲区了,卖个鹦鹉为什么能背叛十二年?”
二楼:“我刚去查了相关法律,好家伙,还真的有这条刑法!”
三楼:“被判的人好多啊,每年都有好几起呢!”
四楼:“我刚看到一个案例,出售了两只鹦鹉,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
五楼:“帖主说的这种情况,该怎么辩护?有没有人能说一下?”
六楼:“六楼不知道,问七楼。”
七楼……
一连上百层楼,都在讨论相关问题。
有的则是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
“买卖鹦鹉的后果,居然这么严重?”
青岚看着看着,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她的爷爷,也养了一只鹦鹉。
不知道……
那只鹦鹉,是不是濒危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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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个案子,也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辩护思路,引用的也是诸多鹦鹉案的各位辩护律师的努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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