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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了一上午,大家都有些累,但精神却相当好。

没办法,谁让曹志强之前大出血,买了好多好多东西。

男人也就算了,但是女人嘛,不管老的少的大的小的,谁不喜欢购物啊。

比如乔四美,曹志强就给她买了两件毛衣,两条裤子,一套运动服,一个新书包,一个文具盒,一套新文具,一双皮鞋跟一双布鞋,袜子也买了六双。

曹丽丽买的东西跟乔四美差不多,基本乔四美买一套,她也跟着买一套,只是袜子数量比较少,主要是曹丽丽的袜子本就很多。

就连理论上只是陪逛、陪玩、陪看孩子的三个作陪的槐花,曹志强也给她买了一件米白色高领毛衣,一条喇叭裤,外加一双棕色皮鞋。

嗯,曹志强之所以给槐花买这三件套,是因为对她有所企图。

当然,这个企图不是某种色色的企图,只是觉得槐花在带孩子,尤其是带女童方面有点天分,所以就打算以后真的雇佣槐花。

他打算让槐花给自己当家政保洁兼家教,既帮自己打扫房间洗碗做饭,又帮自己照顾娃,让自己省点心。

曹志强毕竟是个爷们,以后会更多专注事业,不可能整天关注家里那摊子事儿,尤其是带娃。

找外人当家政干保姆,可靠方面终究有些问题,而大院内部找就方便多了,毕竟知根知底。

然而,禽满四合院不是吹的,这里面也的确禽兽横行,哪怕八十年代了,禽兽大都老了,大多数人依旧很难让曹志强放心。

倒是槐花,他记得槐花除了为人抠搜一些,白眼狼了一些,其他方面还不错,又能干又养眼,收拾家务是把好手,学历好像也还成,起码高中毕业了,而且好像数学特别好,贼精。

这样的话,让她来照顾俩妹妹,曹志强也放心。

如今请个三陪,不,请个护工不也得给薪水嘛。

再者说,通过她,还能跟大院一哥傻柱叔叔搞好关系,对自己的自保计划也很有帮助。

既然有了这个心思,当然就要先给点小恩小惠。

嗯,虽然给槐花买的衣服其实也不便宜,三件套全加起来就得一百二十块钱,顶普通人三个月工资,但在曹志强眼里,这真的只能算小意思。

无他,钱来的太快,眼光太高。

他现在好歹是十万元户,而且未来会更有钱,哪里看得上这百八十块的。

总之,三个女人都换了身行头,各种美滋滋,而曹志强呢,当然也换了一身。

曹志强先买了两套皮衣,一套黑色的,一套棕色的。

都是羊皮的,摸起来很软很舒服那种,而且是皮夹克皮裤都有的那种成套装。

还买了两身羊绒衫,两双皮鞋,两条牛仔裤,两副墨镜,两套精纺羊毛西服,一套羊绒精纺中山装,一件铁灰色精纺呢绒大衣。

这其中,成套的西服跟中山装,都是量身定做的,当天拿不到货,加钱选了加急,也得一天后才能拿。

此时的曹志强,已经换上了黑色的皮夹克跟皮裤,里面穿了一件米黄色羊绒衫。

脚上一双黑皮鞋,再戴上蛤蟆墨镜,配合四六分的发型,还有他那种帅炸了的脸庞,此时走在大街上,那就是最靓的仔,回头率爆表。

当然,他本来不想这么拉风的,无奈实力不允许啊。

天生高白帅,他有什么办法?

别说穿一身骚气的皮衣皮裤了,他就是穿工装,出去也是帅哥一个。

其实,槐花跟乔四美,本想给曹志强弄套喇叭裤加尖头皮鞋的。

毕竟喇叭裤加尖头皮鞋,是此时年轻人中最流行的潮装。

但曹志强实在受不了喇叭裤加尖头鞋的审美,所以才选了更修身的皮衣皮裤。

不光防风保暖,还又飒又拉风!

除了贵,基本没毛病。

果然,一身全黑的皮衣皮裤加皮鞋的曹志强,走到哪儿都回头率奇高,就是一个闪耀加亮眼。

这不光是他帅的问题,也因为全套的皮衣皮裤皮鞋,现在可贵的很,比喇叭裤之类的贵多了。

曹志强本不想这么高调。

但再一想,炸街就炸街吧,反正他的钱来路很正,也不怕什么。

而且不趁着年轻的时候轻狂一下,老了可就白瞎了。

别说,以他的身高身材跟颜值,配上全套的皮衣皮裤,再戴上蛤蟆墨镜,确实不一样,说鹤立鸡群都不为过。

后来还是曹志强自己不好意思,把墨镜摘了下来,外面又披了一件呢子大衣,这才稍微好点。

当大家逛累了,走进东来顺餐馆坐下,然后曹志强拿着菜单点菜的时候,一直双手托腮盯着曹志强看的乔四美忽然道:“曹哥哥,你真好看,要不我长大之后嫁给你吧,你看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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