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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椒更能激发这汤汤水水的鲜美,一点刺激便犹如催化剂一般,催生出最剧烈的味觉体验。
林愁品尝过鱼汤的鲜美之后,在碗中捞出一片雪白的肝尖儿。
大鲵的肝有着上等鹅肝所没有的洁白,微黄反而是下等鱼肝,看不见一丝油脂但其每一寸组织都是满满的鱼肝油的味道,吃在口中嫩滑如蛋羹入口即化。
黄大山奇怪道,
“放胡椒?多清淡的鱼汤啊你放胡椒,难道就不会辜负鱼汤的鲜美...”
林愁不理,反倒是吴恪不乐意了,
“胡椒怎么了,胡椒怎么你了?胡椒味道最香了好么!有好东西都不会享受,要搁在古代,想吃你还吃不着呢,嘁...”
有时候嘛,自己喜欢的东西是容不得别人放肆的——当然一般来说大前提是你的拳头够硬。
“好东西??”黄大山的表情要多不屑有多不屑,就差捶吴恪一顿来表明立场了,“胡椒打什么时候起也能算得上是好东西了?”
林愁接口道,
“还别说,确实这东西在古代矜贵的很。”
“在胡椒没有传进华夏之前就已经能称得上价比黄金,在古代有个叫罗马的国家,曾两次被哥特人和匈奴人围城,对方提出换取全城人性命的条件都是一吨重的胡椒,据说当时参与围城的双方将领最常抱怨的一句话就是:这些罗马人他娘的大大滴狡猾,总是在给我们的胡椒里面掺金子...”
“唔,就是传入华夏之后它的身价依然坚挺,那时候要是从商人手里抢一把胡椒出来,其价值不亚于在现代抢劫一次银行。”
黄大山咂咂嘴,诧异道,
“真的?往胡椒里头掺金子?罗马这个鬼地方怕不是专门生产傻子吧!!”
吴恪和林愁默默的叹气。
羊角辫仰起头看着她的便宜亲王老爹,特别鄙视,
“才不傻哩,金子只能用来当墙砖,胡椒可香啦!”
众人一个趔趄——
不过貌似在人家鸾山黄金唯一的作用好像真的就只有充当墙砖,其价值连黑曜石都不如!
黄大山很想教导一下小丫头关于两个封闭区域价值体系的问题,但想了一下觉得还是不说为妙——万一哪天小丫头真的拆了女王大人的寝宫跑来林愁这个鬼地方换煎饼果子吃,女王大人怕是要抽了自己的筋做捆绑绳套来个龟甲缚神马的。
算鸟算鸟,去球去球!
林愁咳嗽一声,
“唔,喝汤喝汤,要凉了。”
再聊下去,怕是要彻底崩掉价值观。
鱼肝爽滑、鱼肠脆爽、鱼肚厚实,综合来说,这已经是一锅获得好评的鱼汤了。
即使撑到直打饱嗝,吴恪依然对鱼汤里烫熟的荨麻的滋味念念不忘,
“为啥不多摘点呢?愁哥你也太偏向山爷了,我刚刚可眼瞅着你偷偷往山爷碗里抓了那么老大一把菜芽!”
黄大山斜睨着他,
“你特么属兔子的啊,老野草有啥可吃的,怪不得瘦得跟个小鸡崽子似的。”
吴恪梗着脖子,忒坚挺,
“憋说话,本科研员和你这种庸俗的肉食动物毫无共同语言!”
“嗨呀小瘪犊子跟你山爷臭来劲是吧?”
“咬我?”
“呵,砂锅大的拳头见过没!”
“呵呵,等比例平底锅倒模了解一下!”
人啊,一旦皮上瘾那可是连身家性命都可以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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