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心金碧年深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一十一章 宋合的攻势,,康王列传,留心金碧年深,飞卢小说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一直是平铺的,只不过那个城墙缺口太过明显,士兵们自动自觉的会往那里聚集,实际上,其他城墙位置,也有云梯靠墙,也有先登登城,只不过后继乏力,没站住脚。

城门楼那里,没有太多人是因为楼子高,已经塌了,导致了地形嶙峋,不好攀爬,冲墙的速度上不去,没办法形成冲击力。

但是很快,那里就布满了粗大的箭支,很多不好借力的点,都被弩箭箭支射中,完全可以搭把手,当作扶手就过去了。

李贲虽然资质一般,但他是努力的,成绩一般可十八般武艺都学过,床子弩的用法他当然知道,很多位置,还是他亲自调整的。

对城头,床子弩没有集群效应,杀伤力效果一般,很多时候都可以无视,这东西只有在对高阶生物的时候才显出用处,现在五阶大鸟死了个干净,四阶食人魔一直都没出现在城头,床子弩很快就被忽略了。

也就是这些钉满了墙面的粗大箭支,让巴兹手下的兵种有了用武之地。

此前康王攻城的时候,用的还是当初那些从祖宾那边逃过来的人类,他们进阶了,都是长枪兵和弩兵,在往上时间不足,康王和巴兹也不会训练。

后来巴兹当了城主,杏儿仙给了他骑战之国的模版,在训练出来的新兵,就没有弩兵了。

所以现在宋合能用的人类部队,其实不多。

骑战之国的模版,一阶兵种乃是乞活,这是比农夫稍好一点,和长枪兵类似的步军,他们的特点是数量众多,只有布甲所以防御减半,生存物资减半,行动速度比长枪兵要快一倍。

同时乞活军在己方大胜和战场上只有自己一支人类军队的时候,士气会极其高昂,陷入死战的情绪。而如果没有将领,任何情况下都会直接投降同为人类的将领和军队。

现在战场上鏖战的,全都是哥布林,被宋合点名,送上去攻打城门楼子的乞活军,爆发的战力让所有人都为之侧目。

其实打起来,也就是那样,和精英哥布林也是一换一,但是冲起来气势恢宏,舍生忘死,海浪一样把面前的一切都卷了进去,然后化成泡沫。

牵一发而动全身,城门楼的坡面被一鼓而下,乞活军迅速占领了一块不小的城墙,后面除了源源不断的供应兵力之外,就开始搬砖卸瓦,要把城门楼的碎石坡铺出一条马道,还挖开了城门。

因为在阵后,一支骑兵已经开始躁动,整装待发跃跃欲试。

与此同时,一阵阵梵音自阵前升起,奋战在城墙陷入拉锯战的哥布林勇士们双眸泛起精光,体力大涨:来自外道护法的加持术,令他们身体素质直接提升了30%。

突如其来的压力只是逼出了德萨的又一道法术,一道淡淡的土黄色光华落入城墙,守城的士兵没有什么变化,只是防御突然变的极强,原本一下一个,现在又恢复到了初始状态。

但是加持术是全面提升,哥布林勇士们的速度和敏捷也都大幅提高了,这就导致了后继兵力上得快了许多,于是城墙上,也开始有大片大片的据守之地,随着源源不断的兵力投入,越来越大。

宋合点了点头:“看来德萨就这么多兵了,最多还有一支千人左右的食人魔,光是流沙就放了五次,法力消耗也差不多了吧。”

随后他一挥手:“令骑兵冲阵!”

和此前一样,骑兵也是分成了三股,哪个攻击方向都没落下。

这些三阶骑兵拐子马,是巴兹手中的中坚部队了,基尼拉霍重建不久,三阶兵种是他能做到的最高等级,就这他还是放弃了很多发展型建筑,全力支撑军队建设。

本来拐子马应该是野战利器,但是现在城门已开,马道也铺好了,这些轻骑挥舞着弯刀怪叫着如狂风般掠过,几乎毫无阻拦就冲过了城墙。

城墙内部也是有兵道的,有些窄,但是这可难不倒以劫掠为生,整日里和羱羊比拼速度的拐子马们。

拐子马的特性里,便有忽视障碍型地形,行进速度翻倍的能力——剩下的能力是在战斗胜利后金币增加五千,康王很纳闷这东西攻城还好说,野战的话要怎么实现呢?凭空掉下来一袋金子?

城墙如果完好,拐子马是冲不过去的,但是它破了,那破口处自然就不算是“障碍型地形”,于是如履平地。

眼看着拐子马冲进了城,带着一众步军也蜂拥而入,宋合长长的舒了口气:“呜……呼,这仗算是胜了,能不能得竟全功,就看能不能搞定德萨了。

你们谁去入城斩将?”

周围的师兄弟们互相看了看,发现谁也没有想动的意思,张维古琢磨了一下:“让李贲去吧,他最近气息浮动,应该是也快了。德萨是个好对手,能给他压力。”

宋合扫了一圈,见没人反对,就指挥着陈玉珰传了令。

随后气氛轻松起来,马英招突然给了赵永江一脚:“你小子最近怎么搞得?我记得在基尼拉霍的时候,你就差不多了吧?怎么到现在还坎在这儿呢?”

赵永江苦着脸,也不敢反抗——马英招是他门里门外的师姐,两家通家之好,父亲都是师兄弟,揍他那是打小儿揍到大的——只是叫屈:“我是练枪械来的,这不是出门在外摸不着枪了嘛。”

马英招想了想,好似有道理,便只是皱眉嘟囔:“枪有什么好的,还得老换,子弹还费钱。”

和宋合过了明路之后,她的脾气倒是好了不少,门里女生又数她年纪最大,慢慢的有些姐姐样子了——只是背地里仍是被人叫做胭脂虎母大虫,是因为她管的仍然是那么宽。

赵永江陪着笑:“嘿嘿,哪有男生不爱枪的。”

冷不丁张维古冒出来一句:“我就不爱。”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都市言情小说相关阅读More+

我在1980有片原始森林

呜哩哇啦嘿

我的女朋友竟然是大明星

渐离葫芦

全职游戏设计师

魅影本尊

人生重启二十年

西瓜是水果

斗罗:开局拒绝加入史莱克

减肥的贪吃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