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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拨出一通又一通,乐知时对这个办法的可行性开始持怀疑态度,他挨个在那些电话后面画叉,抬头看见老太太依旧在等,连棉花糖都被她带的也坐到落地窗前,摇着毛茸茸的小尾巴,似乎在等谁。

一个小时过去,乐知时数了数,“只有两个了。”

宋煜点头,他知道乐知时还想试试,没有阻止,就站在他身边。

乐知时整理情绪,再一次拨出电话,电话一开始是通话中,他等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先拨下一个。

最后一个电话倒是接得很快,对方声音听起来很年轻,但和前面的客人一样,他们并没有家人走丢,也不认识任何患有阿兹海默症的病患。乐知时心里涌起一股莫大的失望,他很想趴到前台桌子上,又怕弄脏自己的白色羽绒服,于是把额头靠在宋煜手臂。

宋煜明白他现在的心情,抬起手,想摸摸他发顶,就在这时,前台的电话忽然间响起来,乐知时立刻抬头接通电话。

“您好。”

对面似乎比他更着急,气喘吁吁的,乐知时抱着最后的希望问了一遍,果然得到了想听到的答案。

“是的,就是我。”

乐知时激动地仰头看着宋煜笑,“好,那我在这里等您,嗯!”

放下电话,乐知时后知后觉地感觉对面声音很熟悉,但他一下子又无法对应。棉花糖跑过来挠他的腿,乐知时把他抱起来,绕着餐厅慢慢地走,顺便用余光观察老太太的表情。

对方似乎不知疲倦,依旧满怀期待地望着。

珍珠丸子蒸好的时候,老太太等的人终于到了。隔着玻璃落地门望见推开院门的那人,乐知时愣了愣,竟然是他们店的常客,张老教授。

张教授风尘仆仆地赶来,步子很快。平时乐知时看到他的时候,他总是很风趣和蔼,从没这样急切慌张过。

“梅茵。”他推门进来,嘴里叫的似乎是老太太的名字。

就在乐知时以为尘埃落地,非常开心地一步跨到宋煜身边的时候,老太太抬起头,眼神疑惑地开口问道:“你是……?”

宋煜望着他们,垂了垂眼。眼前这一幕他早有预料。可乐知时却不理解,他皱起眉,表情甚至比张教授更难过。

“乐乐,小煜,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比起说服老太太,张教授第一时间是和他们打招呼。宋煜摇头,请他不要在意。

乐知时见张爷爷把挎着的一个包打开,里面是他带来的短棉服、围巾和帽子,“你穿这么少出门,一把年纪,生病了怎么办。”他摊开外套给自己的妻子穿上,却被妻子拒绝。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奶奶,他就是您爱人啊。”乐知时忍不住上前,“您不记得他了吗?”

张爷爷冲乐知时笑了一下,“没事的乐乐,我已经习惯了。”说着他从包的侧面拿出一张老照片,是他们年轻时候的结婚照,另一张是他们后来的合影,“梅茵,你看看,这是咱俩一起拍的,那个时候没婚纱,你还不高兴,自己穿了条白裙子。”

他一条条一桩桩细数两人的过往,耐心地将这些记忆修复,老太太没那么抗拒了,将信将疑地听着,渐渐认真起来,也愿意让他替自己戴围巾和帽子。

到最后,她似乎记起来了,嘴里却一直抱怨张教授来得太晚,让她苦等。张教授一遍遍地道歉,承诺下次约会一定不会迟到。

奶奶的脸上满是爱意,“我买了你爱吃的珍珠丸子,我们吃了再走。”

张教授看了看乐知时和宋煜,笑着哄她,“我们打包,回家吃,人家餐厅要关门了。”

一转眼都要天黑,街道的路灯一盏盏点起。昏暗的小巷蒙上暖黄的光,乐知时和宋煜一起站在阳和启蛰的院门前送两位老人。

“幸好有你们,今天就是有个以前的学生找我有事,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她就自己跑出去了。”张教授眼眶都有些红,手攥着妻子的手,“其实我平时都会给她穿安排好的衣服,上衣口袋里一般都会放好我的联系方式,就怕发生这样的情况。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太太居然自己换了别的衣服。”

乐知时注视着老太太,想到她期待的神情。

是为了和最爱的人庆祝纪念日,才会换下平时的衣裳,精心打扮的吧。

张教授轻拍了拍乐知时的手臂,看着宋煜说,“天不早了,你们俩也赶紧回家,别让你妈担心。改天我肯定登门拜访,要好好道谢的。”

一直不言语的宋煜此时也开口:“不用放在心上。”乐知时靠在宋煜身边,点头笑道:“嗯,张爷爷,快回去吧,珍珠丸子要凉透了。”

说到珍珠丸子,老太太又起了埋怨的小性子,“是啊,你让我等了这么久。每次见面都迟到,说过要送我的花也没有。”

“哎呀,我这不是……”

花?

乐知时忽然说:“有的,他带了。”说完他一个转身跑回餐厅,没一会儿又出来,背着手凑到张教授身边,偷偷把手里的东西塞给他。宋煜瞥了他一眼,很配合地没有说话。

张老教授伸出手,细长的花茎上开着一朵开得正好的水仙。

“这是张爷爷给您准备的。”

“真好看。”尽管只有一朵,但老太太的脸上洋溢着藏不住的幸福。她接过花,珍惜地捏在手中。再三道别后,两人迈着蹒跚的步子,依偎着远去。

起了阵风,乐知时冷得缩起脖子,远远望着,两人的身影在城市的灯火中变得模糊。他鼻尖发酸,觉得大约是冻的,可这酸意又淌进心里。

站在门口,巷子,冬夜,阳和启蛰的院门,路灯下扩散的光圈,这场景对宋煜而言很熟悉,他望着对面的墙根出了神。

“我不想忘记你。”乐知时忽然开口。

宋煜转过脸来,眼神很复杂,仿佛很疑惑,又好像是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头顶的一盏路灯洒下光来,把乐知时的脸笼进去,柔软的棕色头发金灿灿的,鼻尖和脸颊都冻得发红,眼睛好亮。

“小煜哥哥,我不想忘记你。”他看着宋煜的双眼。

怔了两秒,宋煜撇过脸去。

“说什么傻话。”

乐知时知道这是没有根据的傻话,所以他没有反驳。只是看到老太太,他就难过起来。他没有爱人,不理解忘记自己的爱人是怎样的感受。但他试着代入了一下自己,想象有一天忘记宋叔叔、蓉姨的感觉。

甚至想象了一下,他忘记宋煜的感觉。

他的心有些刺痛,又仿佛被狠狠攥住,松不开。

“我不会忘记你的。”乐知时又一次说。

就在他开口前的那瞬间,宋煜也在思考。忘记的人和被遗忘的人,究竟哪一个更痛苦。如果可以选择,他做哪一个。

想不到答案,他把自己的围巾取下来,扔到乐知时身上。

“你小时候的事都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我记得很多的,忘掉的只是少部分而已。重要的我都记得。”刚说完,他的肚子就叫了一下,显得他之前的话一点都不郑重了。

宋煜两手插进裤兜,转身进了院子,“吃点东西。”

“有吃的吗?”乐知时跟着快步进来。

“珍珠丸子。”宋煜说,“我多蒸了一份。”

“真的?!”

一打开餐厅的门,棉花糖就飞奔出来,站起来挠他的腿。乐知时又把他抱起来,晃了晃,“小东西,虽然你不乖,自己溜了,但是你今天立了大功,让我们找到了走丢的老奶奶,所以今天就不惩罚你了。”

“嗷!”棉花糖在他怀里叫了一声。

“对了。”乐知时抱着棉花糖,疑惑问道,“哥哥,棉花糖不见的时候,你是怎么一下子就想到它可能在这里的?”

宋煜从后厨出来,把小火温着的珍珠丸子搁到桌上,他抬头看了一眼,又垂下眼,“棉花糖是我在餐厅门口捡到的。”

乐知时看向棉花糖,狗狗对着他歪了歪脑袋。

“什么时候?我都不知道。”

“你小学三年级,去海南参加冬令营的时候。”

乐知时回忆起来,“对,就是那次,我回来之后就在家里看到棉花糖了。”当时他问这是哪儿来的小狗,宋煜只说是捡的,没说太多。

宋煜倒了杯热水,手握住杯壁,“捡到他的那天也是晚上,很冷,它就缩在院门口的墙根,很小一团,有点脏,但眼睛很亮。”

当时的他意识不到自己是因为什么原因善心大发,捡回一条小狗,但他知道,捡回来就要负责任。

等到乐知时从海南回来,看到小狗欣喜若狂的表情,惊喜地拥抱住他,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给了宋煜答案。

“原来是这样,真好,棉花糖还挺记事儿的,知道哪里是自己的老家。”乐知时抱着棉花糖,一口塞下一颗珍珠丸子,黏软的糯米和富有弹性的肉丸一起吃下去,美味翻倍。他认真地咀嚼,眼神放空,瞟到被他们弄乱的前台,看着那一本本记载着这间餐厅历史的笔记本。

咽下去,他感叹:“那种病好可怕,明明很想记住,却连自己最喜欢的人都忘记了,长相忘了,名字也忘了。”

宋煜凝视着乐知时,在餐厅的顶灯下,他的轮廓愈发柔软、懵懂。

他开了口,声音依旧沉闷、冷淡,说出来的话也很现实。

“就算不得这样的病,记忆也不是可控的。不忘记也不代表情感上不会发生变化,可能过了很久你还记得这个人的存在,但他在你心里的位置已经不同了。这种结局,比阿兹海默的被动遗忘更加悲惨。”

人际关系敏感又脆弱。谁都在向前走,向四面八方走,大家都是匆忙的蚂蚁,忙忙碌碌中失去联络。所以宋煜才讨厌建立深厚的人际关系,节省心力,也提前规避风险。

“在这个世界上,人和人真的太容易走散了。”

走散。

宋煜的话对乐知时而言有些深奥,他似懂非懂,产生出一种很模糊的伤感。他想到失去棉花糖的感觉,想到站在阳和启蛰门口傻傻等待约会的奶奶,像个大人那样叹出一口气,呼出的白雾又蒙住他的眼睛。

看他这样,宋煜竟然有点想笑,他想说快吃吧,别想了,可还没来得及开口。

“我们不会走散的。”乐知时放空的眼神聚拢在他身上,很笃定。

宋煜望着他,沉默了片刻,这意味着消极的否定态度,乐知时很清楚,所以他又说:“如果走散了,我一定会努力去找你的。”

他的表情那么认真,说得好像是真的一样,令人无法质疑。

“不用。”

宋煜拒绝得很果断,让乐知时心生挫败。可下一秒,他又听到了后续。

“你方向感太差了。”宋煜又给他夹了一枚丸子,看向他懵懂的双眼。

“就站在原地等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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