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第十七枚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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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林央从玉门之中走出之时,已是过了两天的时间。
这还是他尽全力全速祭练,才只花了两天,终于将黑光砂祭练成功,却来不及再祭练那面铜镜。
不然的话,若是按照普通的祭练速度,光是祭练黑光砂,等到祭练完成都已是到了秘境限定的时日。
这一来一去,他进入秘境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大半,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当他走出玉门,似乎是其中已经被彻底清空,黑光砂被取走,导致阵法彻底失效。
玉门之上的光芒逐渐暗澹下来,最后失去了纯粹的颜色,变成了一堆石头,郎当坠地化为碎块。
而林央,则是唤出了焚寂剑,然后又将黑光砂唤出。
在他的驱使下,黑光砂就像是一团十分柔软的淤泥,在接触到焚寂剑的一瞬间,就不断的延伸开来将其包裹。
两息过后,原本通体玄黑的焚寂剑在于黑光砂融合之后也很快发生了变化。
相比起原本的玄黑之色,现在更多了一分神秘和古朴,但锋芒却是有所收敛,变得更加的内敛。
只是原本的法宝品质一下子提升到了灵宝层次,焚寂剑似乎是还没能适应过来,就像是处于一个蒙圈的状态。
此剑本就有灵,现在借助黑光砂提升成为灵宝,灵性也跟随着大涨。
林央将焚寂剑握在手中,仔细的感受着其中蕴藏的恐怖气息,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自他进入化神之后,原本只是法宝层次的焚寂剑就已经无法对他的剑意进行增幅,只能是当做一件顺手的武器使用。
但现在不一样了,顶级灵宝层次的焚寂剑,若是同样的一剑斩出,威力何止比以前强出百倍。
待到焚寂剑终于适应了过来,欢快的在半空中不断的飞舞着,就像是一个开心的稚童。
等它闹够了,林央便将其收了起来,然后又取出了一枚血种。
一共十七枚血种,已经用掉了十四枚,能供他使用的还有两枚,剩下一枚是答应留给救难神那家伙的。
如今元丰秘境限定的时间还有四天,应当足够他接下来继续收集更多的怪物。
林央已经不指望血种的召唤会是器物类物品,现在的他也无所谓了,就算是怪物也不错。
比如老九,功能性相比起法宝乃至灵宝来说,一点也不差。
就算没有功能性,单纯的作为打手小弟来使唤,凭借这些怪物的实力,那活脱脱就是一尊拥有顶级的化神级甚至渡劫级战力的大修士。
这次天尘宗之行,收获已经让林央非常的满意,而且还帮仙武宗干掉了天尘宗的一尊大敌。
妙哉!
反正就连天尘宗也无法窥探着秘境之中,令湛之死可怪不到林央的头上。
当然,前提是他别露出了马脚,比如让那面铜镜出现在天尘宗的视线中。
「走吧!」
很快,融合了新一枚血种,在接收到新的召唤之后,林央便带着一众怪物离开了这里。
只是如今的他看着日益壮大的怪物军团,突然也不知道等到离开秘境之时,该用何种形式将这些家伙带出去。
否则的话,若是就这般离开,那实在太过引人瞩目,现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又花了一天的时间,在林央结束掉一场战斗之后,看着满目疮痍的大地,还有那深坑之中已经被彻底打服的一只新的怪物。
「欢迎加入我的怪物军团,从今天起,你就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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