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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有载,夏代元旦为正月初一,殷商元旦为十二月初一,周代元旦为十一月初一。
在《诗经·豳风·七月》中,也有关于年头岁末祭神祭祖活动的记载: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九月肃霜,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必公堂,称必兕觥,万寿无疆。
也就是说春秋时期,十月末便已是岁末,可称年节。
楚国的年节,大约在十二月上下,绝不是十月末十一月初。
这源于楚地的特殊性,毕竟居于蛮夷之地,除了必要的栽种外,楚民最大的活动便是狩猎。
所以冬季狩猎那些肥美的野味,显然是楚民最大的乐趣。
而楚地的冬季,自然要比中原诸国的冬季来得更晚,所以楚地的年节时间自是比中原诸国的年节要晚上许多。
再加上楚人向来不喜与中原诸国一个样,什么事都讲究个特立独行,标新立异,所以自楚武王称王后,楚国的年节时间便一直规定在十二月左右。
言归正传,李然此次大胜吴国,还取得了吴王诸樊的首级,班师回朝的时间又恰好遇上了楚国的年节,对于楚王而言,那自是更添得几分喜庆。
于是,楚王亲自郊劳,并命人于章华宫大摆筵席,是要犒赏三军。
而此次大胜吴国,根据伍举的捷报,李然与孙武理所应当是居首功。
毕竟有关于前线的情报,伍举那可是一字不落的尽皆传回来的,所以楚王对李然,孙武在前线都做了什么,说了些什么,那可都是门儿清的。
故而,由他亲自迎接李然与孙武归来的架势,便不难看出他对此二人的重视程度已是无以复加的了。
毕竟,身为一国的国君,亲自前来郊劳两名连臣子都算不上的外邦之人,这种礼遇那绝对是属于破天荒头一回的。
可这还没完呢。
在章华台的筵席上,楚王又让百官陪坐,硬生生是给他们上演了一出“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戏码来。
“诸卿,寡人这第一盏,敬我楚国那些战死的儿郎,是他们,用自己的生命保卫了我楚国的土地,捍卫了我熊楚的尊严!”
言罢,楚王举盏,于台前是一挥而尽。
群臣闻声,当即也跟着连连点头,纷纷举杯,遥敬远方,并效仿其模样,一起是将酒挥出。
李然与孙武自然也不例外,毕竟是敬亡者,这也算得礼数。
随后,只见一旁的侍人是赶紧又给楚王熊围是添了一盏酒,随后楚王又举起盏来,并是大声唤道:
“这第二盏,敬在座诸卿的通力相助,使我楚国国运昌隆,大胜吴蛮!”
楚王言罢,又将这一盏酒是一饮而尽。
“谢大王!”
此时,那些立于席边,但实际上却没有干任何事的卿大夫们闻声,一时受宠若惊,急忙举盏应和而饮。
“至于这第三盏,寡人自是要敬子明先生与长卿的,二人大贤,一文一武,皆是当世无双的豪杰!如今寡君幸而得之,实乃我楚之大幸事也!”
要说当初的王子围能够成为楚王,除了楚国本身的特殊性外,楚王熊围个人的智慧那自然也是不可或缺的。
他为何要先敬战死的士兵,再敬这些毫无作用的卿大夫,最后才敬李然与孙武?
这当然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楚国之所以如此的强大,为何?
当然要归结于楚国强大的国力,而强大的国力体现,又恰恰是体现在楚国的军伍之中。
而军伍之中,又以什么为先呢?
自然是人。军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从地上长出来的,而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所组成的。
所以,他熊围身为楚王,日后若想要开疆拓土,靠的是什么?不就是这些“人”?所以,把他们摆在第一位那自是理所应当的。
而后,再敬的便是这些殿内的,看似在这场与吴国的战役中,好似是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的卿大夫。
为什么要敬他们呢?
因为楚王毕竟也是凡人,即便是有三头六臂,他也不可能把整个国家的所有事都处理得井井有条。
所以,楚王当然要仰仗他们了。
至于他将李然与孙武放在了最后,那深意也自是不言而喻。
一方面自是表现出最高的敬重和礼遇,而另一方面呢?
什么叫“寡君幸而得之”?
很显然,这就是当众“偷换概念”的措辞。
不言而喻,这是硬性捆绑:李然此刻便已是我们楚臣了!
而你李然,此刻既然身在楚国,又如何不能算得是“寡人得之”?
由此可见,楚王玩弄措辞方面,也是个中好手,这一番前后顺序以及措辞造句,都可谓细致到了骨髓。
至于李然,他自是不能在这时候拆楚王的台,毕竟人把你夸得上天,你反手就给人一巴掌,这确实也有悖于人情。
不过,李然心里也明白,楚王之所以这么做,无非还是想要邀买人心罢了。
“寡人即位之初,便得二位贤达的鼎力相助,而二位更是立下了这盖世奇功,实乃寡人幸甚,我楚幸甚啊!”
“二位想要何等赏赐,尽管开口便是,寡人必是无有不准!”
当然,光是口头夸赞肯定是不成的,实际行动也必须要有。
李然与孙武相视一眼,孙武很是识趣的微微摇头示意,却并未开口。
李然会意,便是起身道:
“回大王,臣与孙武此番随伍举大夫出战迎敌,未曾拖累大夫,已实属万幸,又岂敢再向大王索要赏赐?臣与孙武,皆受之有愧!”
李然当然不希望楚王给他赏赐,毕竟拿人手短,日后那更是要说不清道不明了。
可谁知楚王闻声,当即是大手一挥:
“呵呵,先生实在过谦了,这是说得哪里话?!”
“先生为我楚国立下这汗马功劳,寡人岂有不赏之理?既然先生不愿开口,那寡人便自行裁夺了……”
“这样,先生既然心系于郑,那寡人便将楚郑交界处的叶邑赏赐给先生,任先生为叶邑的县公,如何?”
此言一出,整个殿内顿时一阵寂静无声。
即便是早有心理准备的伍举,此时也不由狠狠一震,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之色。
叶邑的县公?
这岂不是让李然成为了等同于诸侯般的存在?
——
第255章_孙武执叶邑
因楚国制度的不同,所以楚国的县公,要比中原诸国的邑宰权力大很多。
简单来说,楚王让李然前去叶邑任县公,便是将叶邑以及其所属的土地,一并是封给了李然。
而李然在叶邑的一切所作所为,都可以不受楚王的管束,可自行裁决其管辖范围内的一切事务。
这是不是听着很耳熟?
是的。
楚国的这种独特的“县公”,其实权之大,几乎就相当于是执宰一方的最高长官。
但是,这种“县公”制度,却又完全迥异于周王室的分封制。
其迥异之处就在于,对于所谓的“县公”一职,楚王都是有直接任免权的。
并不是像周王室那样,一旦封了国,那这个国家便不再受周王室的管制,而是成为了世袭的职位,并一代一代的往下传。
或许是因为楚国人是汲取了周王室逐渐衰落的教训,又或者,楚国人就是要处处要有别于“周王室”。总之,在这一制度之下,楚国自然而然的就走上了一条相对集权的道路。(当然,仅限于春秋时期)
这是不是又很像将来奠定了中国几千年制度格局的“郡县制”?
是的,所以如果要说中国最早的“郡县制”开端是什么时候?很多人或许第一反应会想到是秦国。但其实呢?秦国说到底也不过是个“文抄公”罢了。而他所抄袭的对象,就是如今这个,早了他几百年的楚国。
不过,即便如此,由于“县公”一职,其职务其实就等同于一国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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